根据《中华人(略)**省**县(略),**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当土拍2024-1号 |
位于姑孰镇,太平府路东侧,花津路北侧,亲水路西侧 |
(略) (28亩) |
居住用地 |
70年 |
1.0<容积率 1.7 |
百分之三十 |
百分之三十 |
8450 |
10万(略) |
26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略))时的受让人。经自然**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时至(略)6时,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四、本次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均为(略)6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略)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0时,地点为(略)(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略):《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一年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土地;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略)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略),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活动;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略)。未按公告(略),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本宗地规划条件(DG-2024-014)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本宗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内可建少量商业建筑,且商业建筑的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地块内绿地率不小于30%含应建绿地1364.74平方米;
7、养老服务用房要求:地块应按 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总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并符合《**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略)
8、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拍卖出让申请截止时,若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4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至2024年6月4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8时至2024年6月6日16时,地点为(略)(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略)。
八、本次出让地(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缴纳竞买保(略))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略)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咨询电话:(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