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新社工业园区吉洋路等四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福建漳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7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新社工业园区吉洋路等四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略)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略)Z02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略)(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略),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略)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略))完成的并经(略)。 3.6.各投标(略),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024-05-31 09:(略)
120天
暂无
500,000元 人民币
26,530,142元 人民币
其它评标办法
2024-05-31 09:(略)
**开标室
待定
资格后审
0001-01-01 (略):00
无内容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