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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智能化项目劳务分包项目(二次)[ZJZT-2024-11715]-招标公告

安徽芜湖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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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智能化项目劳务分包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智能化项目 劳务分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JZT-2024-11715】,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 设智能化项目劳务分包项目(二次),内容包括基础智能化内容、智慧病房内容、物联网、 可视化运维系统等,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保管、安装并最终通过验收。具 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项目预估规模:人民币 2766 万元(含税)。 1.4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 6月 17日前 1.5建设地点:**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合 格”的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1.7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 1名,份额 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 (略).00 元。投标人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行并独立于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招标项 目同一标包投标;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期内的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2.4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为【住建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配置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为【住建主管部 门/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为【住建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连 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 返聘合同扫描件。 2.5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金额 1000万元及 以上的类似业绩(劳务分包)的合同至少 1个;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 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 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 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或 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 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 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 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 7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可登录**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略)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 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 (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 载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注册成功的投标 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 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 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报名联系人注意查收。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 17:00(**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月 07日下午 13时 00分,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长河街道春波路 999号 1808 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略)com)、中国通服采购系统 (https://(略)cn/portal/index)及**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 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 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长河街道春波路 999号 联 系 人:宣建涛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河东路 215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魏聪琦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户名:【**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略)】 招标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0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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