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告字[2024]6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略):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2024-3 |
位于冀州高新区南区建设路以东,规划三路南侧 |
29460 |
工业用地 |
50 |
≥1.3 |
≥40 |
550.9 |
550.9 |
10 |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2024-5 |
位于冀州高(略),规划(略) |
17321.92 |
工业用地 |
50 |
≥1.3 |
≥40 |
323.92 |
323.92 |
10 |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2024-6 |
位于冀州高新区南区纬一路以西,规划三路南侧 |
29460 |
工业用地 |
50 |
≥1.3 |
≥40 |
550.9 |
550.9 |
10 |
2024-3号地块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FJ(略)号)的要求、2024-5号地块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FJ(略)号)的要求、2024-6号地块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FJ(略)号)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均应按《**省自然**厅关于印发(2024年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4]3号)、《**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略)。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挂牌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自然**和规划局委托(略)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 2024年6月16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三楼报名处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 2024年6月16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16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略)7时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略),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9日至 2024年6月18日10:00时。揭牌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0:00时。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略)。
(三)竞买人需持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入园协议方可报名,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略)
(五)安全距离、消防**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市**兴华南大街342号
财 务 科:(略)
账 户:(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自然**和(略)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