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市**斜(略)
发布时间:(略)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1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的申请。经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单位 | 经营性质 | 医疗(略)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主管单位 |
1 |
**市**斜口(略)(**市**斜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非营利性 (政府办) |
中心卫生院 |
(略) |
1.变更法定代表人 原法定代表人:(略)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略) 2.变更(略) 增加中医科二级诊疗科目:(略) |
(略)21至(略)20 |
区卫生健康局 |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略)。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