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公告
((略))
我部就以下项(略),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略)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需求方指定地点 |
90日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略)
2.项目预算:(略)
3.最高限价:(略)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略)
5.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略)。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略)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略)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物业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或变相责任经营,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申领时间:(略)5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略)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wb(略)@163.com。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cn)和**省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
传 真: (略)
地 址: (略)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略)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