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略).00元,采购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类似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略),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略)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附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册情况由采购单位进行查询确认。
(六)各投标供应商参加各本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略)254.72或http://(略)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因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29日(09:30—12:00, 15:30—18: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略)
(三)领取方式:
1.网上领取。(略)以外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日提交报名资料的,一般在次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高女士,15321882501).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512630393@qq.com
2.现场领取。(略)本地公司报名的,报名资料经采购机构联系人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询价文件。
(四)领取询(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略)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附截图);
7.至领取(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8.企业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附清单(复印件)
9.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国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涵(略))
六、报价文(略)。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略)时00分至(略)0时00分(**时间)。
询价评审开始时间:(略)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项目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上发布。
八、询价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纪委监督电话:(略)。上级纪委监督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