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略)
关于二次遴选机构协助开展**市2023年对外运营充换电基(略)
由于我委5月8日开展的《遴选机构协助开展**市2023年对外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报等工作的公告》,由于截止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少于3家,根据《**市发展和改(略)法》规定,现开展二次遴选。
为保障我市2023年对外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根据《**省电动汽车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的函》(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略))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公开遴选具(略),参照《**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便函〔2019〕1334号)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市2023年对外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审核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协助开展(略)
补贴申报等工作,包括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场站验收申报材料的初审、现场核查、配合联合验收小组开展材料审核、申请补贴材料的(略)
二、委(略)
委托服务费控制价25万元人民币(含税),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差旅费、税费、现场核查等费用。
三、委托机构要求
(一)经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二)承担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第三方,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遴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承接业务机构及团队至少有三年以上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等行业从业经历。
(四)(略)服务工作。
四、(略)
(一)申请单位(略),提交的资料(略)。
1.申报单(略),提出工作开(略)。
2.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信用**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6.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7.参与过该项工作的证明材料,如业务委托(略)(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承接单位公章(该项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四份密封送至**省**市**月川中路2号**市发改委六楼交通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科(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委托业务嶙峋投标书”,邮编(略)),电子版发至c(略)@163.com。
(三)申报截止日(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略)
(一)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略),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组织对各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三)申请单位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本次委托业务由我委交通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科负责,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2.遴选评分标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