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XA-(略)-00005 | 信息分类:出让公告 | |
**市自然**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略) | |
巢自然资规公告,(略)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市(略)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拟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略)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参 考 价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G02号 |
烔炀镇凤烔路以南,梧桐路以东 |
30 |
工业 |
≥1.5 |
≥40% |
≤10% |
50 |
150万元 |
9.8万元/亩 |
备注:(略)
二、供应条件
1、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亩, 年税收不低于10万/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烔炀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3、该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略)还。
5、(略)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6、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略)。
8、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9、在签(略),由烔炀镇人民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三、(略)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6日至**市自然**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领取挂牌出让资料(工作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11:(略)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挂牌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挂牌地点:(略)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出让竞买报价单》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市自然**和规划局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略),公布(略)。
**市自然**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市自然**和规划局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市自然**和规划局地址:**市东风(略) (东风路与环城路**东北角)。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市自然**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