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关于公示部分药挂网的通知((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冀医采【2020】5号)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
公示时间(略)22日18时。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略)【化学药品(4月份)】、【第二类精神药品(4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电话:(略)
附件:1.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表
2.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省(略)
(略)
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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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xls 2.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