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配备专业服务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4:46:40(**时间)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配备专业服务机构项目”现更正为“高新区城市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配备专业服务机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市(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略),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略)(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略));(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略)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座5幢1单元7层107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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