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米 | 宗地坐落: | 春和路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略):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21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35.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31 | ||
起始价: | 835.5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略)。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18号 号地块:2024年06月13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6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略)万元/亩,污水出水COD≤420mg/L、NH-N≤40 mg/L、TP≤4 mg/L、SS≤350 mg/L。 (二)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宗地所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参与竞买用地企业视为同意履约监管协议内容,该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违约责任 (1)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两年整改期,期间不得享受属地产业优惠政策。 (2)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原属地确定的产业优惠政策减半执行。 (3)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 (4)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务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5)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有权要求竞得企业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回购等有偿方式退出。 (四)、宗地达产验收通过前,不动产产权原则上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受让方应继续履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五)、根据原国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时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有关要求执行,确保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