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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招标公告

黑龙江鹤岗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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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市市场 监 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2.2招标编号:HGZ2024G017 2.3项目地点:**市所辖区域(详见招标文件) 2.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农产品抽检监测、普通食品抽检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或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并根据2024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实施细则要求,提供本次招标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资质CMA认定证书。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之 内 )无行贿犯罪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略)gov.cn)对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 行信用查询(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 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 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时(**时间,下同,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 )。 4.2获取方式及地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缴纳方式:电汇或现金),请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载明的所有材料 及汇款凭证,到**市**盟科视界商服17-10号(**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市**盟科视界商服17-10 号 (**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 标 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 处 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市**盟科视界商服17-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称:**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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