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药煎药机、中药包装机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谈判管理办法》等规定,因第二次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现就(略)中药煎药机、中药包装机采购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或其代理商前来报名。
招标编号:(略)
一.(略)
1.项目名称:(略)中药煎药机、中药包装机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中药煎药机 |
2 |
台 |
详见招标 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中药包装机 |
1 |
台 |
备注:1、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略)。
三.合格竞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提供产品三证;
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谈: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曾参与我院其他项目招标且中标之后违标的。
(5)投标资料不全
3.4不接受联合体竞谈响应。
3.5其他:对投标书(略),投标人必须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实际(略)品描述一致;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可提供淘汰或即将淘汰的产品;
3、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1及2所述,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1 日至2024年 5 月 27 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略)器械科。
3. 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法人(略)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上午11:00(**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且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28 日上午11:00(**时间)
开标地点:(略)药械楼1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徐老师 黄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略)
纪委办公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