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略)
发布时间:(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略)(胰岛素专项接续)(以下简称胰(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省平台现(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略)(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略)(附件1)和《**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略))中选(略)(附件2)中的相关药品。
二、(略)
即日起至2(略)。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进行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产品新增维护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中已有数据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其中未生效的产品请企业按要求进行维护(略)
四、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略),如有过(略),以免影响后续交易资格。
(二)为保障我省医疗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五、联系方式
(一)**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略),(略)(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表
2.**(略)(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3.新招采子系统产品新增维护等操作指引
**省药品交易中心
(略)
附件下载:
附件1:**(略)(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表.pdf 附件2:**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pdf 附件3:新招采子系统产品新增维护等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