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药品挂网交易信息变更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 (略)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近期企业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现将涉及《2(略)(二)》中药品信息补充完善情况予以通知,详见附件。
一、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附件中备注为“需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略)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备案地址:**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略)
二、涉及信息补充完善的药品信息(除企业自主撤网药品外),将于(略)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