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略)
招标编号: (略)
需求单位: (略)->下属单位->中南公司->中南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略)
项目名称: **市薛店镇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
发布日期: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略)
变更时间:
附件:
2.2 招标范围
2.2.3供货要求 甲方联系人以传真、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提出的通知乙方发货。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应根据合同要求及甲方发货通知及时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略) / 资质, 类似预拌砂浆采购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略)com/)(略)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略),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28 日 16 时 30 分前,均可登录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略)。
5.1(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地点为 **省**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
6.1 开标时间: (略)
6.2 开标地点: **省**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略)com/)发布。
如对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过程或公示信息有异议或有投诉意见的,可在中标公示结束前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项目所属分公司招标采(略)情况后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联 系 人: (略)、贺俊、罗明栓
地 址: **省**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