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县李家庄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1. 原招标公告“七、其他”中“3.1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业绩要求”修改为:“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或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需在上述年份范围内具有至少2项合同额5亿元人(略)
2. 购买招(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省**市**宝云路220号**三峡大厦26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liu_zhiguo@(略)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