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师自然资矿告字〔2024〕3号)
为促进矿产**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批准,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略)采矿权。
一、出让人及采矿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地址:(略)
(二)采矿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师**市幸福路南737号
(三)挂牌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第一师**市西北284°方向,直线距离(略),直线(略).5km处。行政区划(略)。
出让**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
CGCS2000坐标系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S1 |
(略).140 |
(略).220 |
80°41′10.3154″ |
40(略).6564″ |
S2 |
(略).130 |
(略).900 |
80°41′25.8723″ |
40°39′48.9998″ |
S3 |
(略).450 |
(略).780 |
80°41′39.0429″ |
40°39′53.7783″ |
S4 |
(略).740 |
(略).570 |
80°41′55.2569″ |
40°40′02.6806″ |
S5 |
(略).710 |
(略).230 |
80°41′56.9519″ |
40°39′51.7590″ |
S6 |
(略).760 |
(略).410 |
80°41′12.0473″ |
40°39′42.1750″ |
面积:(略)
预测**量:(略)
开采标高:(略)
拟出让年限:(略)
拟生产规模:(略)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略)
增价幅度人民币:(略)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
**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经评(略),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量、开采标高等以与第一师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略)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竞买人具备与申请开采矿种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略)
(二)公告时间:(略)
(三)挂牌竞价时间:(略)0:00至(略)6:30止。延时竞价时间:(略)6:30开始。
(四)挂牌会召开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5日16:30在(略)第一分中心,**维吾尔自治区**市幸福路南737号。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报价增幅(略)或(略)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100%交纳到师市财政局保证金账户。
五、获取(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10:00(**时间,下同)至2024年6月20日19:00止。
(二)申请报名方式:(略)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竞买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略));
4.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5.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6.保证金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挂牌代理机构审核,符合(略)认书》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略))。
(五)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采矿权出让收益(如有违约行为的则转为违约金),超出部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并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确定(略)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后1(略)。
(四)结果公示:(略)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略),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略),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略)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开采过(略),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略)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略)
八、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略),由挂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略)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略)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略):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略)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略)《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略)。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略),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挂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国自然**部网:
http:(略)
2.**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略)gov.cn/ ;
3.第一师**市自然**和规划局官网:http://(略)gov.cn/bmzd/hzbm/gtzyj;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略) 杨佳(略)
监督电话:(略)
第一师自然**和规划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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