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XWGC(略) | 宗地总面积: | 130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曲界镇那朗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略)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1306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BA(略)BA0003 | |||
起始价: | 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略)。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建设项目:新能源3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2、投资总额:该宗地范围内建设项目最低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7亿元。 3、(略):土地使用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4、(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5、土地使用权成交后,受让人按规定(略)。 6、(略):土地使用权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与**县土地征用储备服(略)。 7、动工建设(略):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8、本《方案》(略),出让未能成交的,在出让方案相关条件不改变的情况下,**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在1年内可按本《方案》继续委托**市公共**交易中心以网上(略)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公共**交易中心(或者以下网站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公共**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WGC(略) 号地块:(略)08时30分 至 (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凡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均可申请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市公共**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四)、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五)、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