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截止时间: (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十二师八(略) 所需项目驻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部租赁地址:**(略)75 号飞宏商用(略),面积1202.48平方米,毛坯房,需进行装修。
2、采购方式:(略)
3、服务期限: (略)
4、服务地点: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部
三、(略)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工程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项目部驻地房屋装修 | 1 | 元 | 清单见附件 |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五、招标(略):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略)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6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略)。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略)。
6.2投标(略)
账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略)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部
项目地址:**(略) 75 号飞宏商用车市场商业综合楼B栋四层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