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采购包1:
本项目(略),预留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若供应商为(略),则可以不用合同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出具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供应商(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本项合同金额的40%,并提供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分包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略),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则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只需要(略)(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出具的(略))。 注:因系统固化原因,第一章落实政(略),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略)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诉(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市**普润产业博览城A5区四楼4-2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