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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GY20240429(GC)009-003澄清文件

四川广元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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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三标段补遗文件(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三标段《答疑澄清文件》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重新生成《答疑澄清文件》上传。 二、施工三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二标段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部分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3条,由原“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变更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2.1.1由原“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变更为“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9.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信息栏新增一项: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略)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五、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招 标 人:**县农业农村局 (略)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三标段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文件》部分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3条,由原“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变更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2.1.1由原“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变更为“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9.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信息栏新增一项: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略)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五、施工三标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招 标 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一标段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部分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3条,由原“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变更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2.1.1由原“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变更为“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9.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信息栏新增一项: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略)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五、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招 标 人:**县农业农村局 (略)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四标段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四标段《招标文件》部分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3条,由原“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变更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2.1.1由原“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变更为“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9.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信息栏新增一项: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略)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五、施工四标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招 标 人:**县农业农村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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