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行审〔2023〕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县污水厂院内 2.建设(略):本项目设计规模15000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反硝化(略)(含危废间),新增建筑(略).35平方米;根据改造需要,更换完善配套工艺、电气和自控仪表等设备;配套完善工艺管道、变配电、自控仪表、道路、绿化等相关工程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项设计工作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略)
2.2招标范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略)今,以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附基本户银行(略)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即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设计方案)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投诉及监督部门:(略),电话:0313-4332224,地址:**县南壕堑镇河东街46号、**县数据**务服务局,电话:0313-4336018,地址:**县南壕堑镇便民街1号;受理异议联系人:(略),电话:0313-4020055,地址:**市经开区左岸国际A-1515。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略),招标人(略):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2 09:00至2024-05-27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县南壕堑镇河东街46号 | 地址: | **市(略)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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