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通州湾港口局,各相关招标人:
为进一步深化市县两级分级监管体系,持续规范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地区良好营商环境,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招投标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略)来,进场**市公共**交易中心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共14个,其中,各县(市)、区及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区每个地区2个。重点检查了项目招标条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程序履行、招标流程规范性、优惠政策等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各招投标监管单位能够严格履职,优化监管体系,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能够贯彻(略),合理设置资格(略),未发现以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各招标代理机构能遵守规范从业要求,遵守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规定,提供优质高(略)。
二、工作亮点
行业主管部门持续优化监管体系,优选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加强业务能力学习,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各招标人严格执行招标计划发布、投标金减免政策,在勘(略)制代替保证金缴纳要求,部分地(略),未出现明显违背营商环境要求,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略)。
三、(略)
检查发现的(略):
1.个别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过期,未及时续签;
2.部分项目招(略)
3.个别项目留存资料中,未见履约保证金缴纳资料;
4.部分项目投标人(略),未在资料中见到相关情况说明;
5.部分项目未见投标保证金退还利息资料。
四、要求及建议
1.各相关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反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及时报送整改材料。联系人:(略)
2.招投标监管单位(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共同维护**地区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健康程度。
3.各招标人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要求,贯彻营商环境(略),使用国家规(略),根据项(略),不得以不合理的信用评价、信用评分、财务能力评价得分等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严守从业纪律,继续提供良好服务供给。
**市交通运输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