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大道278号**宝景度假花园8层901号房产
GR2024TJ(略)
挂牌价: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息披露截止日期:(略)
房产类
资产类别
**省 **市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交易(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略) | ||||||
浙商银行(略) | 支付行号(略) |
**省**市**大道278号**宝景度假花园8层901号房产 |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省**市 | ||||||||
**中同华(略) | 评估基准日2024-02-29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备案 | ||||||||
2024-05-20 | |||||||||
154.61 | 账面价值(万元)121.27 |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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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2、本标的申请挂牌转让的房产项目无权属纠(略)估结果为不含增值税价。 4、标的评估结果未考虑标的房产转让时所要支付的其他税费。 5、标的评估结果为房地合一价值。 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房产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日租金单价为0.277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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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是 | ||||||||||||||||||||||||||||||||||||||||||||||||||||||||||||||||||||||||||||||||||||||||||||||||||||||||||||
否 |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市**区**路45号 |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安品东 | 成立日期1998-01-20 | ||||||||||
182,000万元(人民币) |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 ||||||||||
(略)A | 经营规模中型 |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董事会决议 |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略)E | ||||||||||
**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略) |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市政投(略) |
交易条(略)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略)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6-04 | ||||||||||
变更(略),重新(略) | |||||||||||
一次付清 | |||||||||||
网上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已公示的《承诺函》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略),须按照有关(略),对自身能否受让该项目标的资产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同时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所在地关于房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略),决定是否受(略),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略)。 3、本项(略),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略),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本项目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产权(略)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略)转让方有(略),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略),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略),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略)取得**产权交(略),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8、本项目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略)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没有明(略)。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交易中(略),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无 | |||||||||||
否 | |||||||||||
是 | |||||||||||
10 | |||||||||||
否 | |||||||||||
信息(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