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略)
**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略)委托,拟对(略)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略)
1.征集人:(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方式:(略)
4.联系地址:(略)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略)
2.征集项目编号:(略)
3.征集项目简介:按照国家及省、市造价咨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在征集人规定时限内,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竣工结算复审等征集人指定的相关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如遇服务范围变动,以实际需求为准,最多入围30家供应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
(略) |
(略)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略)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5.适用本项目(略):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
**市**财政局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执行政府采(略)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略)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
特定资格要求 |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允许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如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应由其总公司(总所)授权,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以分公司(分所)为准; (3)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略)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09时30分00秒 (**时间)
2.响应文件提(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略)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略)。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略),可查看“**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略)
2.供应商(略),需先根据**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电话:(略)
征集人:(略)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