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SCT6490轻型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川A9909R |
丰田SCT6490轻型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川A9909R | ||||
GR2024SC(略)-5 | 转让底价14.6573 万元 | |||
——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4-05-22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5-28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一、标的停放地址:**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地下停车场。 看车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请在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9:(略) 二、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 0.02 万元或 0.02 万元的整数倍。 |
|||||||||||||||||||||||||||||||||||||||||||
一、(略):**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地下停车场。 看车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请在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9:(略) 二、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 0.02 万元或 0.02 万元的整数倍。 三、 资产信息表(机动车类)
|
|||||||||||||||||||||||||||||||||||||||||||
——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略) 2、我方转让产(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略)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
|||||||||||||||||||||||||||||||||||||||||||
14.6573 万元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略)。 三、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服务费用和《产权交易合同》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略)他组织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1. 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无担保抵押、无查封等。 2. 本次转让的所有标的均按现场展示的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略),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 转让方(略),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略)(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车辆钥匙交付数量、随车工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略),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4. 特别提示:(1)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机器损坏、泡水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或维修保养后仍无法正常行驶等现象。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价款及交接车辆,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2)若成交时车辆年检或保险已过期,意向受让(略)险,对此,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补办年审、交强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商业险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 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和车损(车辆日常运行形成的车损除外)由转让方负责。 6. 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如无法过户的,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7. 车辆过户(略)(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 8.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 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略)。 10.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和《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略) |
|||||||||||||||||||||||||||||||||||||||||||
不参与 | |||||||||||||||||||||||||||||||||||||||||||
3 万元 | |||||||||||||||||||||||||||||||||||||||||||
—— | |||||||||||||||||||||||||||||||||||||||||||
2024-05-28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略)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略)。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信息(略) | |||||||||||||||||||||||||||||||||||||||||||
动态报价 | |||||||||||||||||||||||||||||||||||||||||||
逯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
逯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略),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略),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略),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略),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略)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略),(略)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略)。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略)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略)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略)。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略),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略)。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略)。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略)。 网站信息或手机(略),即视为意向(略)。请意向(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略)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略):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略),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略)(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略)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略)),产权交易所(略),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略)。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略)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略):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略),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略),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略),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略)。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略)。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略)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略)。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略)。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略),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略)、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略)。 西南联交所敬告(略),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略),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略)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