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因工作需要,拟对**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略)
三、公示期:(略)
四、论证(略):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略)。
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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