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桥改造项目部
钢材询价项目公告1.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危桥改造钢材询价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的钢材进行国内公开询价。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县2023年勐梭河桥2及库杏河桥危桥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询价编号:CR23GD-XMWQGZ-2024-GC02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县2023年勐梭河桥2及库杏河桥危桥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地址:(略)
2.采购内容
SH-01包件(详见附件1:(略)
资金来源:(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或销售合格钢材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技术能力:有相应的(略)产设备。
(略)—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新标准出台后依据新标准执行)。钢绞线执行GB/T (略)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新标准出台后依据新标准执行)。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标准。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报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方(略)
报价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询价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4.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略):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略)com);
5.询价报价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时间,下同)登录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注册完成后,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价,并按照(略)提供报价签字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询价开始时间(略)0时00分
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县2023年勐梭河桥2及库杏河桥(略)
地址:(略)
采购联系人: (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县2023年勐梭河桥2及库杏河桥危桥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略)
附件1
(略)
询价编号:CR23GD-XMWQGZ-2024-GC02
编制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县2023年勐梭河桥2及库杏河桥危桥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地点收货单位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备注 |
1 |
GC-01 |
钢材 |
HBB300Φ8HBB300Φ10HRB400Φ12-28钢绞线15.2冷轧钢筋网ΦR10 |
吨 |
114.9 |
**省**(略) |
202(略) |
备注:此需求数量为暂估数量,最后按实际需要供货为准;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请与采购人联系确认。
附件2
报 价 单
致: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县2023年勐梭河桥2及库杏河桥危桥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我单位(个人): ,对 钢材 报价为到站价,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经认真研究,作出如下承诺及报价:
一、承诺
1.本单位的报价一旦成交,该报价即为合同价,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贵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二、报价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增值税税率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金额 计(元) |
备注 |
光圆钢筋 |
HBB300Φ8 |
1.15 |
吨 |
|||||
光圆钢筋 |
HBB300Φ10 |
9.42 |
吨 |
|||||
螺纹钢 |
HR(略) |
25.73 |
吨 |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23.79 |
吨 |
|||||
螺纹钢 |
HRB400Φ20 |
7.03 |
吨 |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23.72 |
吨 |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7.66 |
吨 |
|||||
螺纹钢 |
HR(略) |
1.22 |
吨 |
|||||
冷轧钢筋网 |
ΦR10 |
9.07 |
吨 |
|||||
钢绞线 |
15.2 |
6.2 |
吨 |
|||||
合计 |
备注:1、到站价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材料到站价在整个供货期间不作调整。
2、 增值税税率:投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票面税率;按照一票制结算,税率为 %。
3、 严禁投标方私自修改此“报价单”,如投标方需针对报价情况做出说明,请作为附件,附在“报价单”后。
4、该单价供货期间不予调整,表中填写的合同数量为预估计划用量,不作(略),结算时按实际用(略),实际用量是指按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收货单中的数量 。
5、甲方在结算签认之日起 60 天内支付结算总额的 80 %,剩余 20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期满后无息支付,乙方垫资能力 万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价单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