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
致:(略)
**县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略)gov.cn/homePage)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略)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
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
二、开标时间
因招标内容澄清,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略),延期后的开标时间为:
开标时间:(略)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给(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