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督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略) 地址:**县杉王街道**东路5号 现更改为:行政监督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略) 地址:**县**东路17号 本次更正不影响开标时间,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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