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公司**省鄠邑经**至**PPP高速公路项目碎石、中粗砂招标计划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略)
项目编号: | RW-WZ-20(略) | 招标人: | 师彦 | 项目名称: | (略)粗砂招标计划采购任务 |
公示期: | (略) ~ 2024-05-30 | 联系人: | 师彦 | 公司: | **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公司 |
电子邮箱: | 电话: | (略) | |||
说明: | 投标人或(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略)。 | ||||
公示内容: | 1、本次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西咸新区金宇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智联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响应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最终中标不含税总价(略).40元(大写: 贰仟肆佰万零叁仟陆佰伍拾元肆角),含税总价(略).96元(大写:贰仟柒佰壹拾贰万肆仟壹佰贰拾肆元玖角陆分)。 2、固定单价。单价为到场价,包含:(1)合同货物原价、包装费、保险费、市场价格波动及经济政策调整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备品、配件、工具等费用;(4)合同货物出厂前试验、检测费用;(5)运费(含过路过桥费及协调费)、(6)运输损耗、(7)货物送达甲方现场之前的仓储费;(8)卸车费;(9)驻厂监造费;(10)配合组装、调试等费用。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需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 3、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 1 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第 检斤 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检斤以甲方拌合站的过磅重量为准。每车载重量不得超过90吨(含车重),碎石、中粗砂每车按照实测含水率扣除相应的重量;碎石每车扣除500公斤的矿粉。交货时,乙方应向甲方一并提交产品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针对本批次货物的原厂材质证明书、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图纸等)、商检证明和报关单(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销售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文件(经销商提供)等。 4、付款方式:按月进行结算,按 月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材料、设备金额的 80 %。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到95%,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第二公司**省鄠邑经**至**PPP高速公路项目碎石、中粗砂招标计划采购任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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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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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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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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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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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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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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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信达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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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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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