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略)
招标编号: (略)
需求单位: (略)->下属单位->第二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略)
项目名称: **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区教学科研行政设施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略)
变更时间:
附件: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区教学科研行政设施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土方设备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略) 平方米。
2.1.2 建设地点 **市**富春街道高教园单元B-A31-01地块内
2.1.3 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2.2.1 租赁内容 挖机、运输汽车
2.2.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省标化要求
2.2.3 租赁期限 挖土阶段暂定租期2个月,回土(略),具体进场时间以现场需求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设备租赁或机械租赁等相关内容, /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略)com/)(略)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略),以招标文件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17 时至(略)17时(**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5.1 (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为2024年 6月 3 日 17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若与平台有冲突,以平台时间为准。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3 日 17 时/分
6.2 开标地点: (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略)com/)发布。
联 系 人: (略)
地 址: **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区项目部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