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中“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中的第(五)点 价格评分”补充以下内容:
价格评分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相关数值计算公式如下:
1.报价人总价=∑(所有报价人产品报价的合计总价)。
2. 标准总价(基准价)=∑投标人总价/投标人数量。
3.若报(略)价平均值的1.5倍的,价格分得零分,其总报价不参加(略)。
4.报价人总价≤标准总价的,价格评分得满分;否则,报价人总价每超过标准总价的1%扣减1分,以此类推,不足1%的按1%计算,扣完为止。
特此说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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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中“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中的第(五)点 价格评分”补充以下内容:
价格评分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相关数值计算公式如下:
1.报价人总价=∑(所有报价人产品报价的合计总价)。
2. 标准总价(基准价)=∑投标人总价/投标人数量。
3.若报(略)价平均值的1.5倍的,价格分得零分,其总报价不参加(略)。
4.报价人总价≤标准总价的,价格评分得满分;否则,报价人总价每超过标准总价的1%扣减1分,以此类推,不足1%的按1%计算,扣完为止。
特此说明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