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轨道交通3号线琎琳站A出口3-1号地块1年租赁权 公告开始时间: (略)告结束时间: (略)读次数 :21 发布人:**产权交易中心
轨道交通3号线琎琳站A出口3-1号地块1年租赁权 | ||
(略)万元 | 项目编号NB2024ZL(略) | |
5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4-05-27 至 2024-06(略) | 租期||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 ||
**省-**市 (略) | 类型公房出租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 | ||
目前状态 | ||
(略) | 挂牌截止时间(略) | |
否 | ||
1、申(略),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略)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1.0%(略)。 3、承租方应(略),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略)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略),5-7个(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略),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略),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承租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0、场地无水无电,需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供电、供水、节能、排污的投入,投入和后期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如遇本场地开发或出租方上级单位需要改变出租地块用途,提前进行收(略),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并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由此造成承(略)(包括并不限于第三方损失及责任),均由(略)。 12、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在本场地内搭建建(构)筑物。承租方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事先(略),自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手续,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搭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 1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略)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略)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略),并愿意承担一(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4、具体(略),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15、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略)点30分。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6、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略)至(略)5点前。 17、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09:30,位于奉化市方桥镇,**称德路,南至3号线琎琳站C出口2号地块,西至机场南路,北至3号线琎琳站A出口1号地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穆老师(略)。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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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其他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是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履约保证金4万元 |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截止日15:(略) | ||
收款单位:**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轨道交通3号线琎琳站A出口3-1号地块 | 所在地区**省-**市 | |
位于**市**,**称德路,南至3号线琎琳站C出口2号地块,西至机场南路,北至3号线琎琳站A出口1号地块。 | 所属单位||
权属证明 | ||
资产概述 |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15室 | 交易机构网址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