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允许(略)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略)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11楼11-3),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略)@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略):**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市上虞**湾**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 (略)
**市上虞**湾**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略)
附件信息:
征求(略),**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院区)保洁、运送、护理员及餐饮等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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