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竞争环境,现公布一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供应商或投标人应当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当严格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审核确定本企业或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从制造商处获得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应当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附:涉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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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涉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安徽某科技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弄虚作假,且对数据来源无法进行说明和解释
2023年8月,安徽某科技公司在参与蚌埠市某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制造商深圳某公司从业人员700人,营业收入为240160万元,资产总额为28629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公示期间,市公共资源局收到投诉,反映安徽某科技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市公共资源局发函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反馈,深圳某公司属于工业大型企业。安徽某科技公司未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数据来源进行说明和解释。
市公共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安徽某科技公司处采购金额(64万元)千分之六(人民币384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5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蚌埠某商贸公司自行编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的规模、类型数据
2024年11月,蚌埠某商贸公司在参与蚌埠市某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制造商福建某公司从业人员5160人,营业收入为39602万元,资产总额为4202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公示期间,采购人收到质疑,遂发函至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福建某公司2023年从业人数为5135人,营业收入为142.72亿元,不属于中/小/微企业。2024年12月,代理机构将违法违规线索报告给市公共资源局。蚌埠某商贸公司陈述,《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数据是公司员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后编造的。
市公共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蚌埠某商贸公司处采购金额(50万元)千分之五(25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哈尔滨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弄虚作假,且拒不配合调查
2024年12月,哈尔滨某公司在参与蚌埠市某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制造商福建某公司从业人员5160人,营业收入为33609.7万元,资产总额为81268.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公示期间,采购人收到质疑,遂发函至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福建某公司2023年从业人数为5135人,营业收入为142.72亿元,不属于中/小/微企业。2025年1月,代理机构将违法违规线索报告给市公共资源局。哈尔滨某公司拒不配合调查,多次拒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
市公共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哈尔滨某公司处采购金额(50万元)千分之六(3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三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河南某建设公司自行编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本公司的规模、类型数据
2025年2月,河南某建设公司在参与蚌埠某医院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河南某建设公司从业人员726人,营业收入为2678.38万元,资产总额为2447.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异议,经招标人核实,河南某建设公司不属于小型企业。2025年2月,招标人将违法违规事实报告市公共资源局。河南某建设公司陈述,标书制作人员没有中小企业概念,认为只有国企、央企才属于中大型企业,想当然认为民营企业就是小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数据为员工自己编造。
市公共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河南某公司处招标项目合同金额(2291.222581万元)千分之五(114561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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