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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龙岗项目部交通照明及部分修复工程 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一. .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南宁龙岗项目经理部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前期施工时外电未通,导致现场已施工数年的部分交通照明 工程无法正常亮灯使用。现需对龙岗项目八鲤临3路、八鲤临4路、永乐路、八鲤路、工业大道、康宁路、蒲 新路、城关路进行外电及交通照明施工,使智能交通和照明工程可以亮灯使用,达到验收条件。

招标范围:南宁龙岗项目部交通照明及部分修复工程施工,拟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量如下:开挖各 类路面及土石2170m³、回填C20混凝土256m³、安装八角型灯杆(含础)27付、安装路灯105套、交通 信号灯52套、敷设各类电缆线89116m、镀锌钢管8141m、拉线井及检查井298座、路口交通信号机及基础 16个、箱变13台、外电接入13项等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见招标工程报价清单。

(2)实施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 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 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信誉良好,诚信度较高,合同履约率100%;
(6)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其母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 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时间安排

预计公告发布时间:**** 10点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10点至**** 16点
投标人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16点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16点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6点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16点
投标截止时间:**** 16点
开标时间:**** 16点
评标时间:**** 17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 义办理。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点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标书并参与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 开标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开标时间:**** 16点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公司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项目联系人:侯彬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开户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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