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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EKA-FC1005)

辽宁盘锦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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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盘锦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情况

合同期限

交付(服务)地点

备注

01

盘锦某单位所属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越野车14辆,小型客车1辆,小型运输车1辆,大型运输车4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每包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明确的地级市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务类型,汽车维修,业户类型二类及以上)。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提供场地营业执照及各厂房、停车场的图片;承诺本项目小组成员有5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提供承诺书;可以提供现场作业的承诺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有意愿参加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受过任何处罚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盘锦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务类型,汽车维修,业户类型二类及以上)。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提供场地营业执照及各厂房、停车场的图片;承诺本项目小组成员有5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提供承诺书;可以提供现场作业的承诺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qq.com 。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盘锦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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