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 ( 以下简称“本项目” ) 已由湖北省发展和 改 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 ( 湖北段 ) 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 2023 〕 139 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 2023 〕 100 号)批复 初步 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 交通安全 设施 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北省崇阳县、通城县境内 。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于咸宁市****
LK0+170, 止于通城东互通收费广场 , 终点桩 号 LK4+180 。路线全长 4. 01km 。连接线设大桥 247 m/ 1 座。 概算总投资约 54.59 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设计标准建设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TXJA-1 标段 : K0+118.501 ~ K20+960 范围内的 防撞 护栏 ( 不含混凝土护栏 ) 、隔离栅、标志标线(含收费站所) 、声屏障 、防落物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 施工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TXJA- 2 标段 : K20+960 ~ K39+758 .285 范围内的 防撞 护栏 ( 不含混凝土护栏 ) 、隔离栅、标志标线( 含收费站所、服务区 等 ) 、声屏障 、防落物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 施工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名称为: TXJA-1 、 TXJA-2 标段。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TXJA-1 标段 2025 - 12 、 TXJA- 2 标段 2025 - 12 。
合同估算价: 总投资 14000 万元,其中 TXJA-1 标段 7000 万元 、 TXJA- 2 标段 70 00 万元。
2.3 其他: 本条第 2.2 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 年。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标段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6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 )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 )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 1 : 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此时 A 公司和 B 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 2 : 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B 公司持有 C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此时 A 公司和 C 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 公司和 B 公司分别持有 C 公司 50% 股份, A 公司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 A 公司不是 C 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 A 公司不得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 A 公司持有 D 公司 49% 出资额或股份, B 公司持有 D 公司 31% 出资额或股份, C 公司持有 D 公司 20% 出资额或股份。以 A 公司和 B 公司为例,若 B 公司将其持有对 D 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 A 公司,使得 A 公司和 B 公司的持有 D 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 49%+ 31 %= 80 % )大于 50% ,此时 A 公司不得与 D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下同)(网址: www.hbbidcloud.cn )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 电子交易平台 ”— 办事指南 — 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24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 电子交易平台 ”— 办事指南 — 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 电子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 电子交易平台 ” )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 电子交易平台 ”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hubei.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咸宁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0715-****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联 系 人: 张 先生
电 话:027- ****
20 25 年 11 月 13 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 标段 | 资质要求 |
| TXJA-1、TXJA-2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相应证明材料应从 “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TXJA-1、TXJA-2 | 1、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 近年财务状况表 ” 。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 或损益表 ) )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
3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 1 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
4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TXJA-1、 TXJA-2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且应同时包括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
4 、“近 5 年”是指从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
5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 、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标段 | 信誉要求 |
| TXJA-1、 TXJA-2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 5、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未被列为D级。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 、 “ 近三年 ” 是指 从 20 22 年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TXJA-1 、 TXJA- 2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总工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注:
1 、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 )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不用提供)的扫描件。( 2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应提供在 “ 全国建筑市****
3 、 主要人员 业绩证明材料 满足以下 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
4 、 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 、 “ 近 5 年 ” 指 20 20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以 “全国公路建设市****
6 、 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 202 5 年 5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7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 、 “ 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 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工程款结清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7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同时参加了TXJA-1、TXJA-2两个标段投标。 | |
| 8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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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 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
| 13 | 资质证书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资质证书。 | |
| 1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
| 15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 16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应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7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 4、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5、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8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曾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且应同时包括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材料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5、“近5年”是指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9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 5、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未被列为D级。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 20 | 主要人员 | 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工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不用提供)的扫描件。(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 5、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满足以下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6、“近5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 7、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21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
| 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 |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②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③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 |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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