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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氢能国际科创园电梯维保服务在线询价公告

浙江金华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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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金华氢能国际科创园电梯维保服务

二、采购内容

7台客梯及5台货梯的维保服务

三、最高限价: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要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B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属分公司的,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附授权委托书)。

2、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0.00元。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该项目系统指定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询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

④授权书(如有)

8.报价须知:本项目系统出价和上传的询价单中均需报出单价和总价。

六、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09:00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总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4.报价单中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的,按最低的为准。

八、供货及履约要求

1.供货要求:

(1)按规定期限做好电梯全面保养工作(每月2次的月保养、每季及半年1次大的保养)以及故障召修、年检前的检查调整。

(2)每次检查和保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维修保养记录并备案,园区电梯管理员认可签字方为有效。

(3)在维保期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因安全防范不到位,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由维保单位负全责(含相关法律责任)。

(4)维保公司设立24小时召修服务,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在接到报修电话60分钟内到场处理,如未及时到位而引起的纠纷等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负责。

(5)电梯维保人员,都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

(6)维保公司需配合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

(7)维保公司在金华市设立维保驻点,确保响应速度和维保质量。

(8)维保报价已含电梯检测检验费用。

(9)维保报价已含单价500元以下电梯配件免费更换。

(10)维保过程中如需更换配件,要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告知价格。各种配件、材料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如需支付的费用,均需提前告知。

(11)电梯故障引起更换的配件,须保证更换的电梯配件为电梯原品牌厂家配件或其配套厂家品牌产品(必要时提供证明或厂家授权)。

2.履约要求: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九、合同签订

1.供应商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对接采购人接洽合同签订事宜。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项目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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