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近三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7.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注: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单位须提供保密资格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11.具有国标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通过两证合一审查的单位此项不要求); 1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5.不得允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注: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单位须提供保密资格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国标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通过两证合一审查的单位此项不要求)。 (六)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声明函 1.近三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3.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不得允许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参加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山东省 济南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山东省 济南市 八、样品 采购包(5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5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洋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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