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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涉及的星星峡碉堡遗址(19号、20号)迁移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哈密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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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涉及的星星峡碉堡遗址(19号、20号)迁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涉及的星星峡碉堡遗址(19号、20号)迁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涉及的星星峡碉堡遗址(19号、20号)迁移项目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对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沿线所涉及2处碉堡遗址进行文物迁改工作。在最少干预的前提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保护两处遗址,以保证搬迁过程中文物安全。

19号碉堡:圆形碉堡,直径3.5米,残高1.3米,墙体厚约1米,顶部不存,上部墙体已残。底部筑有石基,在石基上夯筑土坯砖砌墙,夹杂大量碎石。门开于东侧,在其余方向开有射击窗口。

20号碉堡:圆形碉堡,直径4.5米,残高0.8米,墙体厚约1米,顶部不存,上部墙体坍塌。地表未见石基,仅见塌坏土坯砖墙底部,门开于东侧,背向敌人方向。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XHYZ-1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碉堡迁移施工,涵盖遗址本体的拆解、编号、运输、重新组装等全流程作业。

(2)迁移过程中的文物保护措施实施,包括对文物本体的加固、防震、防潮、防损等保护处理。

(3)迁移后遗址的基础处理、环境整治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遗址迁移后保持其历史风貌及稳定性。

(4)施工过程中的文物监测、记录及资料整理,包括迁移前的现状勘察记录、迁移过程中的影像及文字记录、迁移后的验收资料编制等。

(5)协助采购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文物迁改审批手续及验收事宜。

2.2 计划工期:成交通知书后发出后3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2.3 建设地点: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沿线(哈密市****

2.4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文物本体得到妥善保护和修复,环境整治效果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经验收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XHYZ-1标段:同时具备: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②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近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2个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省份:全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①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聘用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提供所在单位(需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社保缴费证明(自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若国家/地方有缓交或减免政策,需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④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10:00至****19:00,登录“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0.00元,平台服务费800.00元。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启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启。开启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询比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 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https:****: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 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toolDownload),供应商注册审核、系统技术支持,CA相关问题,具体联系客服。

8.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8052/#/web/home)上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 北京市****
邮 编: 843000 邮 编: 100029
联系人: 尼加提﹒努尔麦麦提 联系人: 王德喜 李明阳
电 话: **** 电 话: ****转****810
纪检监督: ****(采购人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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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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