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就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高速公路二支队交管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合作伙伴选择,本项目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现邀请入围合作伙伴参加本项目的选择。
1.项目合作
1.1项目合作内容:本项目拟引入优质供应商,提供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高速公路二支队交管科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
| 分包 | 实施内容 | 参考预算(万元) |
| 分包一 | 网络与监控设备 | 450.00 |
| 分包二 | 高速公路沿线施工 | 1230.00 |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本项目是为选择内蒙古数智某项目的标前合作伙伴,若前向不中标,将不与合作伙伴签订本项目合同;如内蒙古数智最终与客户签订前向合同,将和本次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以最终谈判金额为准。
1.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1.3进度要求:
(1)合作伙伴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深化设计工作。
(2)合作伙伴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配合合作伙伴选择人完成全部货物的到货和验收。
(3)合作伙伴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杆件安装和硬件设备的安装、部署、调试。
(4)合作伙伴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电力引接、传输引接等工作。
(5)合作伙伴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全部前端系统的优化。
(6)合作伙伴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实施工作,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1.4付款方式:分包一: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7%。质保期结束后,付剩余款项3%。;分包二: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注:付款将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合同款项。)
1.5项目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分包一:450万元(含税总价);分包二:1230万元(含税总价),供应商竞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竞选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伙伴选择人和代理机构。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选。
2.3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4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竞选/竞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竞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五年内(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选择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竞选将被否决。
4.选择文件获取
4.1选择文件获取时间:****至****。
4.2选择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竞选确认回执;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竞选截止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02室。收件人:王啸,联系方式:****。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选择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选择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选择文件的。
6.联系方式
合作伙伴选择人:点击登录查看
合作伙伴选择人地址:呼和浩特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王啸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合作伙伴选择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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