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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及竣工期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竣工期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贵州遵义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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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贵州省赤水市

项目概况:

渝赤叙高速公路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项目起于赤水市长期镇与四川合江县宝福镇交界处接四川合江段,途径赤水市石笋场、旺隆镇、复兴镇、大同镇,终点至川黔省界两汇水村附近接四川叙永段,路线全长54.274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 座,其中特大桥2170.7m/2座,大桥6036.77m/23 座,中桥88.04m/2 座,桥梁占比15.28%;隧道共23213.5m/8 座(折合整幅长度),其中特长隧道14500.5m/3 座,长隧道7996.5m/4 座,中短隧道716.5m/1 座,隧道占比42.77%;总的桥隧比为58.05%。本项目全线路基路基挖方1348.839 万方,填方1302.330万方,隧道洞渣492.241 万方。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6 座(枢纽互通2 座,一般互通4 座),服务区1 处,停车区1 处,互通连接线长度合计约10.032 公里,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其中石笋、天鹅堡互通连接线路基宽8.5 米,复兴、大同互通连接线路基宽10 米。本项目全线采用100km/h设计时速,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13m。桥梁设计荷载全线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供应商基本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3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咨询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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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2标段

标段/包编号:

****-002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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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地点:

--

截标/开标时间:

**** 09:30:00

开标形式:

线上

开标地点: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标段/包内容:

1.对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及路基、桥梁、隧道、房建、机电、交安、绿化等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废水、噪声、废气及生态影响的水土保持管理及监测工作; 2.施工期水源环境监测:组织实施施工期水源环境跟踪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源水质、沉积物质量、水源生态等; 3.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弃土(石、碴)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为本项目的水保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4.收集验收调查所需的技术资料,比较本项目建成前后水土保持质量的变化情况; 5.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所提水土保持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对施工中的变更项目内容编制变更方案,并提交相关行政部门批复,完善相关方案变更资料; 6.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工程其他实际水土保持问题及潜在的水土保持影响,提出水土保持补救措施; 7.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规范及工作成果编制水土保持季度报表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8.负责组织水土保持监测阶段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9.配合发包人完成水土保持监测阶段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监测阶段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出具监测报告,并完善备案工作; 11.负责完成因后续政策调整及相关新的要求而增加的内容,且不增加费用; 12提交经评审或验收通过后的纸质版报告(含评审审批意见)6份。

供应商资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3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咨询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PDF:

公告签章文件.pdf

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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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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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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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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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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