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7号)(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可作为主要申报单位的项目类型为: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针对我校暂不具备项目申报主体资格的项目类别,应积极引导教师以合作单位名义与其他机构协同推进申报工作。鉴于今年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存在差异,请各单位务必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合理安排申报进度,组织本单位教师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各二级学院(部)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
三、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申报人员务必于****前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并提交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于****上午11点前在线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学校。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2.科研处将于****前发布各学院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限额推荐点击登录查看案,请相关学院届时留意通知并做好后续申报筹备工作。
3.请各单位务必于****上午11点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申报汇总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填报,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报送科研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提交到学校的推荐项目,在学校推荐截止时间内允许退回给申报人,予以进一步修改。
四、其他事项
1.申各单位应认真核查并及时督促项目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确保在****前完成项目结题。如不能按时结题请尽快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延期手续。对于到期未验收造成影响的情况,项目依托单位须向科研处提交书面终止申请,经科研处审核汇总后,按程序报请科技厅审批。
2.对外合作项目中,我校没有产业化合作项目推荐指标。
3.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中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注意申报条件的限制。注意正确选择各项目指南代码;注意填写正确的项目实施起止时间(项目结束时间不能晚于指南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4.省基金资助体系包括6个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创青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攻青项目。
(1)面上项目实施2026-202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联合资助,项目优先主题请选择“面上项目(高校联合)”。
(2)重点项目增加了企业联合基金项目,不设推荐指标但资助数有限,若由我校牵头申请项目应与联合资助企业共同申报。
(3)已获过省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省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同类别或逆层次项目。
5.省科技计划项目大部分采用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校重点工作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推荐,对于不能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的单位将不能参加学校项目评审推荐。为免影响后续评审工作,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或逾期未交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6.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近三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和各学院本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的申报数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下达限额推荐指标。
7.新增申报人员申报账号由学院(部)科研秘书分配,专家人员账号由新增人员进入省科技计划系统申请。已有专家人员账号需信息更改的,请提前到省科技管理系统进行人员专家信息更新。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钊****
项目科邮箱:****@163.com
附件1_《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7号).doc
附件2_福建江夏学院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_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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