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工业硫酸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备注说明 |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工业硫酸 | 20,500 | 吨 | ≥98%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该计划为驰宏综合利用2025年12月工业硫酸外销计划 |
1、本次工业硫酸销售周期为2025年12月(****至****),报价数量为月度提货量,报价数量要求:200吨≤数量≤4000吨。另: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对同一公告进行同时报价,否则所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围标行为,将按照客户管理公告规定进行处罚!
2、竞价客户如当月结算周期内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3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4元/吨;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4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8元/吨;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5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12元/吨。
3、中标客户须严格按中标量均衡提货,执行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调整,若因市场异常大幅波动确须调整价格时,对月度中标量大于等于500吨的客户进行阶段性拉运量考核,阶段性拉运量=(中标总量/当月总天数)*执行天数*80%。对未按供方安排、要求拉运的客户进行停止三个月报价资格处罚。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结算按供方数据结果为准 。 | |||||||||
| 三、提货要求: | |||||||||
| 发货按实物为准,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s:****)→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 平台地址:https:**** | |||||||||
| 业务联系人:窦卜跃,电话:****; | |||||||||
| 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 |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 10:00:00整。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 六、违约管理 |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 | |||||||||
| 1、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参加同一竞价公告报价; | |||||||||
| 2、参与报价中存在价格严重欺诈、刻意抬高/降低报价等非正常竞争行为; | |||||||||
| 3、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 4、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 | |||||||||
| 1、以不诚信、欺诈等手段骗取准入资格,运输、计量、检化验等环节弄虚作假; |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 3、通过给予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回扣、返点等形式影响其对供应商公正、公平评价。 |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五)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 七、其它要求 | |||||||||
| (一)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按供方要求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
| (二)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我公司概不负责。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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