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采购条件大连交通集团化工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已由点击登录查看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5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点击登录查看及所属各单位化工品定点采购单位(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如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内容和货物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的合同续签壹年,最多续签贰次。
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需提前至少30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已按合同供货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完毕。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合同期满不进行合同续签,成交供应商须在续签合同签订前60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
2.3供货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点击登录查看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时间:****至****17:00 (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1)付款信息如下:
平台费金额:300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9
(2)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3)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4)费用规则
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5)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3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大连国企阳光采购版)制作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6.其他6.1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6.2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3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在线解密。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 www.dlygcg.com/zlxz/policy_regulation.html”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参加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等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6.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6.5未办理标证通移动CA的供应商,请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办理地址: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
7.监督信息联系人:包女士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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