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界首市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
四、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审表中“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NAS)的得4分,满分4分。
注:提供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或证书扫描件。”此条删除。
更正内容二: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审表中“3、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的得4分,满分4分。
注:符合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规定,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备案截图。”此条删除。
更正内容三: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审表中“除项目负责人外:
1.每增加一名检测工程师得 3 分,满分 6 分。
2.每增加一名检测员得 2 分,满分 4 分。
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更正为“除项目负责人外:
1.每增加一名检测工程师得 5 分,满分10 分。
2.每增加一名检测员得4分,满分8分。
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更正内容四:
文件中有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修改为“****15时00分”。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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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阜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界首市****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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